2005年11月3日星期四

恕不退換

前段日子,Nica的兒子接到車行的電話,說Nica早前買車的時候,車行的會計不小心打錯了銀碼,少收了Nica一千元。事隔一個月後,車行才發現出錯,想請Nica回去車行辦理手續,交回一千元。兒子把事情如實地告訴Nica。

Nica立即大叫:「邊個話佢少收了一千元?我唔知喎!如果係佢自己做錯事,咁應該佢自己負責返喎!邊個少收錢,邊個俾番d錢出來啦!」

兒子說:「咁現在你張信用卡的月結單係咪係佢地少收了一千元啊?」
Nica說:「我唔知喎!那,如果我是遊客的話,我筆錢都已經過了戶,宜家已離開呢度,咁佢地去邊度追d錢啊?我其實可以唔俾返佢地喎!」
兒子有點無奈,說:「咁人地打得電話o黎,你咪睇下係咪少收了錢?」
Nica說:「就算係,單交易都完成了,是佢地會計出錯,應該佢負責,佢自己拿錢出來。」

我聽了Nica與兒子的對話,我覺得很心寒,Nica說的是甚麼道理?!那是甚麼態度?!會計的錯令Nica少花一千元(等於賺回一千元),但那些錢明明不是她的,她不但不想交回,還想到要別人自掏腰包補錯!實在很過份!說穿了,她還不是因為一千元!但我覺得這是處事原則問題,是待人態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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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這件事令我聯想到,在商店時常會見到「貨物出門,恕不退貨」、「減價期間,不設退換貨服務」又或者是「請在離開櫃位前點算清楚金額」等字句,總之都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醒顧客在交易前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否則任何差池都是後果自負。這些字句都彷彿是為顧客着想,來一個善意的提醒,但每次我看到這些提醒都覺得很不自在,覺得是商人推卸責任,先禮後兵的策略。

而若按同邏輯推論,Nica又真是可以不理車行的要求,不多交那一千元。畢竟貨物已出了門,款項更是在櫃位前交代清楚。錯的是車行會計處理信用咭過戶時打錯了金額,車行的經紀又沒有留意看,結果令Nica得益。Nica又不是存心騙財,按道理,又真是可以不交回那一千元的!換個角度去想,若當初會計打多了金額,而Nica沒有即時發現,相信事後再要向車行追討回金錢又不會那麼容易。

唉!想來想去,一方面替顧客的弱勢而不值,但又覺得若Nica真的不把錢交給車行,又似乎於理不合?唉!看來做一些與錢有關的決定都是不能太過替別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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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StupidHollyWolly 說...

你的朋友很可能在付賬時已察覺到少收了一千元吧?因為買車的不是少數目,付款時理應看清楚銀碼的。其實那時就該搞清楚,一來這是做人基本應有的誠實,二來一千元並不是小數目(美金或港元也如是),老板一般也會要員工負責賠償損失,那就真的難為了小職員﹗

她這樣簡直是兒子最好的反面教材﹗

鳳凰藍 說...

我也思疑過其實Nica是一早知道此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