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廣播事務管理局(廣管局)處理過的投訴,最矚目的莫過於早前「欣宜扮白雪公主事件」了。今天,偶意打開廣管局的網頁,發現其網頁刊登了該局處理過的大小投訴,十分有趣!雖然大部分的投訴也算是芝麻綠豆之事,甚至有點吹毛求疵,大家看了也不過會一笑置之,但其實投訴人是在為香港建立一個理想的廣播環境而努力,不平則鳴,以正視聽,這實為香港之福!而廣管局又事無大小,一律按有關條例或找專家驗證以處理投訴,態度認真得很。以下轉載部分投訴,當中有成立的,也有不成立的,看你有沒有共鳴?
正義之士:
1. 投訴「亞視六點及十二點新聞」
「投訴節目沒有顯示中文字幕。」投訴成立。
原來所有新聞節目都規定要有字幕的,真是不說不知,還以為電視台多了資源,方便觀眾呢!
2. 投訴「無線秀出美麗人生」
「九名公眾人士投訴,節目污蔑肥胖人士,以及嘉賓的言論惹人反感和品味低劣 。」
巿面上充斥着「瘦就是美」的廣告,真的很惹人反感,但又有多少人真的會以行動表示反對呢?
3. 投訴「萬寧藥房」廣告
「投訴人認為,廣告內描繪一名女子跳起並如狗般用口接著一隻碟的片段令人不安及侮辱女性,意識不良。上訴時,投訴人重申,廣告是歧視女性。該廣告令觀眾產生女性是愚蠢和可笑、表現像狗,及易受男性控制的負面印象。」
每次看這個廣告時,我也大呼「有沒有搞錯啊!」,但也只是止於此。
語文衛士:
1.深夜與凌晨的分別:投訴「歐洲聯賽冠軍盃」宣傳片
「投訴人指宣傳片宣布有關節目的播映時間為「星期二深夜兩點半」有誤導成分,對兒童有不良影響。投訴人認為正確說法應該是「星期三凌晨兩點半」。上訴時,投訴人重申,用「深夜」一詞來形容午夜後播出的節目的播映時間並非業界的慣常做法,是不恰當的,並且有誤導成分。投訴人認為正確做法是引述當天的日期,並用「凌晨」來形容午夜後播出節目的時間。」
2.「難度」有幾度:投訴「亞視六點新聞」
「投訴人指報道內地煤礦意外的消息時,報道員說「為搶險救災工作增加難度」不正確,正確說法應該是「增加搶救有困難」。上訴時,投訴人補充,「難度」一詞表示困難程度可以量度,因此除非注明困難共分幾度,否則使用「難度」一詞是沒有意義的。」
3.錯別字:投訴亞視新聞節目
「六名市民投訴,在亞洲電視本港台播出的多個新聞和真實題材節目的字幕出現錯漏。」
有識之士:
1.投訴「Fancl Extra Slim Up」的廣告
原來消脂是不等於減肥的。各位,電管局有詳細的調查和解釋,但章幅太長不便轉載。各位,這投訴非去看不可!刊於2005年3月的投訴版內。
2.投訴亞視「知識就是力量」的節目內容
「一名公眾人士投訴,該節目對"美國上一任總統係邊一位"的問題提供錯誤答案。正確的答案是布殊而不是節目中所稱的克林頓。因為布殊在2004年獲得連任總統。」
3.投訴「無線小名廚節目」
「一名公眾人士投訴,節目的中文字幕把食物中含有的成分「鈉質」(sodium)誤寫成「臘質」,誤導兒童觀眾。」
看罷投訴,我的常識也立時大增。每天看電視聽收音機,冷不防對於內裏提供的資訊也少了一份批判及質疑,一切變得應所當然的。但看了這些投訴之後,整個人也警醒起來。大家有興趣可往廣管局投訴個案資料庫一看,讓自己也醒一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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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謝謝你!我一直沒有留意這問題呢!現在按你的方法改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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