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2日星期三

圖書館借書

「請問一張圖書證可以借多少本書?」

從擁有第一張圖書證開始,借書是有限額的概念便從此根深蒂固。中學時,學生證便是校內圖書館的借書證,每人限借三本,一星期內還書。大學時,學生證也一樣是校內圖書館的借書證,但可借的書量相對於中學的就倍增了,約十多二十本,不太記得實數,只記得我每次借書都是十本以內。讀研究院時,可借書的限額更多,但如何之多,也是有上限的。而工作後,因為申請校友證,不能回大學的圖書館借書,只有往公共圖書館跑。在公共圖書館的個人借書限額是六本,許多時候想多借幾本,便只好借用家人的圖書證了。是的,借書是有限額的,因為資源有限,因為別人也要借書,因為我們要分享,因為....總之,從沒有人說明原因,但圖書館都是這樣硬性挸定借書限額。我也從沒聽見有人問為甚麼要有限定,大家都似乎很明白/認同箇中原因,接受了這些規定。而我也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事,直到今天。

這天,第一次來這裏的圖書館,第一個想弄清楚的問題便是限額,所謂「各處鄉村各處例」,到底這裏每張圖書證可以借多少本書呢?

「甚麼?」圖書館員正在忙着處理桌面上的書本,聽不清楚我的問題。
「請問一張圖書證可以借多少本書?」我把問題再說一遍。
「噢!你喜歡借多少就借多少本。」圖書館員微笑道。
「沒有限額?多少都可以?」我簡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圖書館沒有借書限額?這是真的嗎?
「對啊!我們是沒有限額的。你想借多少都可以。」圖書館員仍掛着甜甜的微笑。

嘩!太棒了!沒有借書限額!這是一間有四層樓的圖書館啊!沒有借書限額,那我就可以借走所有我喜歡看的書,太棒了!我奮興地在書架上尋寶,尋找想借想看的書本。找到拿着,五本,十本……我緊緊地把書本抱在懷裏,心裏不斷盤算還借甚麼書,如何好好善用沒有限額的福利……但突然間,我覺悟到其實我是沒有必要一次就把所有喜歡的書借走。我可以隨時再來借啊!沒有限額借書可不是一次性的,我可以再借啊!況且,借了大量的圖書又如何呢?我是沒有可能在還書前看完它們的。帶它們回家,也只是霸着它們,沒有意思!而且,要把大量的書本帶回家,再拿回來還,這豈不是和一個搬運工人沒有分別?結果是辛苦了自己。思前想後,我最終借了四本書。

走出圖書館的一刻,我忽然想到其實圖書館真是沒有必要規定借書的上限。因為它已規定了借書限期,不論借多少書,人們總要還書的。若是擔心有人立心不良霸着圖書不還,其實圖書館也提供預約圖書服務,一旦有人預約圖書館自當會向借書者發出歸還通知。若是擔心圖書館的蔵書給一部分人借走,讓其他人沒法享用圖書館的服務,但其實圖書館的書就是要讓人借走而不是放在圖書館內,而且現今科技發達,圖書館架上有甚麼書,網上一目了然,而預約服務也相當完備,不一定要看見圖書才借走啊!如此說來,還有甚麼原因要定下借書的限額呢?

我比較喜歡少規定的地方,那可能是因為我是一個比較反叛的人。事情一旦有了規定,我便會想辦法如何合法地打破它。如設了借書限額,我便會想出辦法去突破它(如借用別人的圖書證等等)。相反,沒有規定的地方,我反而會安於現況,循規蹈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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