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無線新聞看到這樣一則新聞:「在本港,為了防範野鳥傳播病毒,房署成立特遣隊,加強巡查全港十七條,野鳥聚居的屋邨,檢控胡亂餵野鳥的居民。……」
據無線記者報導了,所謂的加強巡查,其實主要任務是趕走在屋村聚居的野鳥——烏鴉。而有關房署的工作人員是怎樣驅趕烏鴉的呢?話說工作人員是會在入夜時分,百烏鴉歸巢之時,特意播放一些烏鴉同伴受傷的錄音,又不時用強光照射樹枝,目的是為了阻嚇烏鴉回巢,免牠們群結聚集。
從電視新聞所見,我覺得整件事想法幼稚,做法恐怖,令人啼笑皆非。
第一:「趕烏鴉」是讓牠們飛走,這個概念大有問題。試問香港地小人多,烏鴉可以趕去哪裏?就算成功把烏鴉從a村趕走,難道牠們不會在b村出現?更難保牠們不會在商業中心出現啊?據知在城巿居住的烏鴉多是以吃圾垃為生,當然會聚居在人多又多垃圾的地方啦!好啦!就算政府成功把烏鴉趕出屋村(我不相信有這樣的一天!!)難道烏鴉不會在山頭野外聚居?屆時政府是否又要為保那碩果僅存的美麗山野而去郊區趕烏鴉呢?屆時又不是要把烏鴉趕回城巿中嗎?
第二:「趕」的方法既搞笑,又恐怖。現時近萬聖節,播放烏鴉受傷之聲可以說很應節。但其實那段聲帶我在電視上只是聽了短短幾秒,已覺得有點不安,難為那些屋村內的居民,每夜要忍受真烏鴉的叫聲之餘,還要聽錄音機播放出的「烏鴉受襲後慘叫錄音聲帶」。嘩!慘過見鬼!
到底這是誰想出來的方法?無疑事情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方法上可不可以多點長遠的打算,又少點擾民的行動呢?不要好心做壞事,結果做了衰過沒有做。
(回顧有關的新聞報導,請按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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