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19日星期一

雜憶

中學時參加會考補習班,補習老師以去麵包店買麵包來比喻會考應考取多少分:「如果買一個麵包只需要$1.2元,你帶了$1元,你會買不到;你帶了$1.5,你也只會買到一個包,還多了3毫。會考也是一樣,如果12分就可以升中六,你就需要考得12分,不多不少。」其時,我覺得他言之有理,所以學校要求18分就可以升讀中六,我就不多不少考了18分,成功升讀中六。日後才發現原來升讀大學時,會考的分數也會是考慮的因素之一。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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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不小心遺失錢包,傷心至極。回家告訴父母,以求得到多少安慰,但爸爸說:「福無雙至,禍不單行。你不見了銀包,只是其中一禍,你要小心些。」我被他的話嚇了一跳,以後行事特別小心,希望禍不會從天而降。以後,我再沒有弄不見錢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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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時,遇上有些孩子不論你如何解說,他就是不明白,作為老師不免有點洩氣。起初,我還會再多試幾次,希望孩子會弄明白。但有時做不到,也只好安慰自己,算了吧!他的時候還未到,假以時日,有天他會開窍明白的。久而久之,這便成了自己的藉口,教學也不求仔細了。直至有天,有位同事在為一位孩子另做一套教具,希望可以幫孩子理解課堂所學。同事甚至慷慨地把教具借給我用,希望我合用。我說:「算了吧!有些孩子就是時間不到,多花了時間解釋,也不見得他會明白。有天他會明白的。」

同事皺皺眉頭,說:「時間過了就是過了,他不明白,讓他只是坐在課室裏,是多麼浪費時間。他的時間就如此過了。」

同事的一席話讓我重新審視自己的教學態度。對啊!不要浪費了孩子的時間。況且多花時間教導他們,又怎可說是浪費呢?說到最後,這畢竟是老師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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