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0日星期六

重罰

有一個三年級的小朋友由於長期遭多位老師投訴,上課搗蛋,不守紀律,對師長無禮,又常欠交功課,經多次警告無效,班主任與家長取得共識,決定判他「無期途刑」—每天放學留堂,直至今學年結束,即日生效。

我初到貴境,對學校政策及孩子的情況都不清楚,故對這樣的懲罰是否恰當,不宜置評。看守留堂時,只當是責任的一部分,也沒有多說。


日後,我才一點一滴地從同事口中得知這小朋友的頑劣行為,才慢慢明白為何他會被罰得這樣重。

對事情不置評也按不住心裏的好奇,三年級的他被罰得這樣重,如果下次犯下別的事,還有甚麼板斧可以對付他?這樣罰又是否奏效?
~ ~ ~

這天又輪到我看管這小朋友。一進留堂室,他便自動自覺地拿出功課,坐在我前面做功課。不一會兒,他便做完了。我正好有空,便和他聊一聊。

我問他:「知不知道為何你要留堂?」

他想也不想地說:「因為媽媽沒有空來接我放學,所以我要在這裏等她。」

3 則留言:

Carrie 說...

噢!是自圓其說還是不知悔改?

還是根本沒有人給他解釋過開導過呢?

Samuel 說...

又唔好諗到個小朋友噤衰~
我估個小朋友其實自己知道做錯的,
只是唔識又或者怕去解釋點解留堂o者~ ;)

鳳凰藍 說...

班主任是有向他「解釋」為何留堂的,當然他是否接收到,又是另一件事。

他知不知道錯呢,我有點懷疑……不過,我想若要他知錯改錯,長期留堂,不是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