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日星期六

婚姻‧選擇

上星期參加了一個同性婚禮,讓我想起了一個比喻。
~~~
在大學有次上「家庭與社會」的導修課,當論及當代有很多社會皆奉行一夫一妻婚姻制之時,有同學便以飲食的選擇比喻此制度的無理。

本身為同性戀者的她義憤填膺地說,選擇伴侶其實就好像吃飯一樣,有些人吃一碗就夠;但有些人就胃口大些,也多吃幾碗才夠,為何不讓他/她添吃?況且,為甚麼一定要限制人們一定要吃飯?我喜歡吃意粉、吃薯仔,想吃意粉薯仔就不可以呢?為甚麼人的選擇要被限定到這麼少呢?
同學的比喻言簡意賅,即時引來不少笑聲和掌聲。而最惹笑的是tutor即時接着回應說:「是啊!是啊!我就是要吃兩碗飯才會飽的人,怎辦?」眾人的笑聲更大。
導修課討論純粹意見分享,大多是嘻嘻哈哈,胡謅一堆了事便算了,難得有如此精譬的意見,大膽的剖白,所以印象特別深刻。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