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8日星期六

一個月內第二次

星期六搞搞新意思,打算去了另一個稍遠一點的華人超巿買菜。一路上還盤算着要買甚麼菜甚麼瓜之類的,心情甚佳。誰知,甫去到車場泊車時,卻被失魂魚倒車撞花了我的車尾,心情一百八十度大轉變,怎麼搞的?!

即時下車,視察損傷。唉!車尾多了兩條長痕!想起先生一定很痛心,特別難過。

站在寒風下,與對方理論了一會。雖然對方一開始便同意賠償,但由於我不知道要索償多少,便拒絶了,只取了對方的聯絡資料,打算之後和先生商量後再算。

這是一個月之內兩度弄花了先生心愛的戰車。這時心情跌至極點,沒有逛華人超巿便打算回家。

途中想想,既然開車出來了,不如開始往西人超巿買點東西回家。一進西人超巿的車場,第一感覺便是車位寬,駕駛者也較友善。唉!但是這點,其實以後我應該多去光顧西人超巿。

2 則留言:

StupidHollyWolly 說...

哈﹗為什麼不買一輛自己的車子?小小的兩門二手車,應該不會很貴的吧?舊車再撞也不會太心痛﹗

鳳凰藍 說...

Holly, 我之前也曾有這打算。不過,新牌仔在這裏買車,保險費是驚人地貴。反之,開家人名義買的車,而自己作為second driver,保險費卻只需十分之一。若干年後,累積了一定的開車經驗後,這樣我再買車就會花算一點。況且,家裏有三個人,現在已有三輛車。